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⏭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❕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🦈)条便提出(❣)“支(💋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🧦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🔓)统(🙅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📢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📔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⏭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🍢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🚜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📫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🎖)出(🎬),上市申请获(🌠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🚡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🎱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⛲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🏇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📨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⏲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❣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🏎)发布(😜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🙎)药积极进(✍)入医疗(😻)机构。 (🌩)《若干措施(⏳)》提出,鼓(⚽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🏥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🗡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⛪)者合理用药权益(🚶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🚂)录内(🆓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✏)制)。 《若(🏺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🏅)调整优(💼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🖕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🙋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⛅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💫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🕦)本医保承受力的(🕋)高价值创新(♊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💋)业可以自主申(🥫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🎢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🔨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🤱)品设计的(📊)时候(🍙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㊗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🧚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🍛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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