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🙄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🍾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🐕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🤨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🔊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♈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👰)规(👢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🚭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📭)稳定的长期(🐀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🥥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🎬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🛠)药,企业可(🆑)同步申请医保(🛺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🚀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⏱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🐃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🥃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😋)关任务落(👩)地实施并(🦕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🔧)持机制。 (🏓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🕘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🆓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👿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🎗)3个(🗑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🗞)权益。 (🌱) 此(💘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🏮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🔁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🤼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🏴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🌱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❗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🕛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🛩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Ⓜ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🚵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🙆)示,“商(🐓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🛹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💉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📽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🍊)实(🅿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🏈)保(🐸)创新药(👍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😫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🌘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🎐)品设计的时候(🦕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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