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🐟),国(🕓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😩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🏞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💔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🕌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📟)发(😮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📀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🔂)业健康保(🙌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🎎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🌕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🌟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⚡)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🔴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😼)罕(🔠)见(🤓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🌊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🐑)医(🚕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📷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💮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☕)积(⏩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♉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💐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♋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🔌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📛)符合条件的创(🥠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🏽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🥞)药(📮),可商有关(🏨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🆗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🆗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💪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🍞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🦗)在发布会现场(🤗)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🤗)服务管理(🌸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🚶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🕚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🎥)本医保保障边(🍖)界,为超出(😨)基本医(👽)保承受(➗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🉐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♎)录、商保创新(🥑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🍊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⬅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🔙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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