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👨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💭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🏾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🛫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🎤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⏮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🚧)保数据用(🙏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✖)的(🖇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🕸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🔫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⏬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😡)公司通过创新药(🤗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🕍)持(😪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🦇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🏃)受理的(😝)创新药,企业可(🔶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🕸)点政策指导。医(😱)保(✴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🔖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🎢)到组织实(🤳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🏪)重大传染病、(🍶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🍁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🌜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⛏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🕑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⤵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🈲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🔞)用。医(🤚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🚗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🍖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🍹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🥑)时纳入医保支付(👣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🏊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🚣)围(♓)的(📴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📵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❤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🌈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📏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🏆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🚋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🗒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🕞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❇)该也是(💔)协(🗯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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