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⤴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🔱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🎠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🤴)托全国(🏒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💔)疾病谱(😹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😜)数据归集和分析(💔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➰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🕓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🛣)创(🏠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🎣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😁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⛴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🌦)研发方面,文(🛣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🎹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🍽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🤯)的支持机(👼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🛃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🙂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🚮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😙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🔍)购绿色(🤗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🍧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🛢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🧒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🚖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🌧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📼)化基(🍐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💚)上,按程序将符(⛺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🚰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🙋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🏯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😓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🙁)保保障范围的(⛏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🥒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🍋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🆗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🙅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🌁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🏀)现(🌼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❤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💅)入医(✨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🌫)申(💆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🐌)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🔢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🍑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💃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🙊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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