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⏹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🚾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🌔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🏵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🔙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💸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🖱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🔌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⛑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⛏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🔰)金等多种方(⬅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♓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😽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🍝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💪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🈁)等(💳)开展交流。 在统(❇)筹推动创新药研(💺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📄)施创(🗺)新药物研发国(🍑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🚒)、高发(🥨)重(🕣)大慢性(🍭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🛏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⏭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💯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🚘)门”环(🍵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📟)王国(🛒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💑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🔊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🎾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🐜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🧡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😌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📴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💣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🌽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😺)付范(📲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❕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💋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🌎)将明(🛃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🍪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🆒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🧣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😡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🔡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💓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➕)时候定位可能不(🚻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🥂)商(🧢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