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🏤)医保(🔞)局、国(💹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🐰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🍴)“支持医保数据(🀄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🚯)要依托全国统(🌿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🔧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👬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🌔)商业健(🔑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📓)金等多(👊)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👟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😺)期投资,培育支(🛶)持创(♉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🏽)的创(🐇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😝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🕕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🤘),文件专门提到(🏀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🙊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🧀)相关任务落(🎺)地实(👃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😤)制。 此前(👔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🎹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📚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📵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🗳),鼓励医保定点(🚿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🐗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😝)品配备或设立(🥒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💺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📡)用。医保目(⏩)录内谈判(🕘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🕧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☕)化基本医(💡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🍇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🥈)情况必需的创(🅾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🥙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👖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🏌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⛳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🐎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🤾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📽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🌒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🐰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🧓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🧞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🤑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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