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📫)局(👴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🏇)若(🌨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✡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🧀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🔜)国(♉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🧐)企业、科研(❓)院所、(🔩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💆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🐦),提升创(🙋)新效率。 在资(🎗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🕘)扩大创新药投资(🔘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🥋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🚆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👾)申请医保部门(✌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🚘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🌝)发(🥨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🕳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👙)并完善(📚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🐗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🍽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❎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🔘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🎺)用(🗻)药权益。 此(➰)外,不(🐗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🕷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📂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🕖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📽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🛂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📎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❗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🌧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🐈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❣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⏲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😒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🐚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💈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🤼)同时申报、同(😴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🌮)。” (🛌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🤘)创新(🤵)药目录中的药(💖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🦑),并不是“强(🚓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🏮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🕒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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