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🏄)高(🔑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🥖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🙂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🍲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🏾)难(🔳)”,文(🤪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🙏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😚)”。具体来看(🚅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🕜)平台,做好疾(🗑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🕟)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📓)适配创(🐐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🗼)机构(😔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🔔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✈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🎀)策指导。医保部(🤹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🎠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🐄)研发方面(🐉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🎥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🧕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🈹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🐬)家医保局医(💄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💼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🧀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😀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⛵)购绿色通道(🎓)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💥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🐐)量(🤷)、(🎺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🥦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🏎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🌗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Ⓜ)部门研(🔮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⤴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🙆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👁)药。 (🕜) 在发布(🚉)会(🗨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🍢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🦈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😰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🎮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😦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🥍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⏪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🎟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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