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🕑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📡)持创新药高质(🥖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🔜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💔)《若干措(🏑)施》首(🔀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🐎),文件提到要依(🌨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👐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🈺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〽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🛸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🍴)耐心资(🗽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👄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🐫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🛑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🤮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🤒)创新(📖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🍭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🚵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🔑)出,鼓励(🐏)医保定(📿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📌)公布后3个(🚰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🥓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😭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🈵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🕓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🐕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⚡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🏖)将符合(📆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😑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🌩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💿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🙉)患(📫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⏺),国(🚨)家医保局医(👷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🚊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🍰)确基本医保保(🌡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🦔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➡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🔏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🍄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🏸)录中的药品是(🍒)推荐进入商(🖱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🐪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🅾)产品设(🍵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🕣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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