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💚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😉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🕸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👧)条便提出“支持(🛶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🤳)依托全国(🙆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🤨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👎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🕤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🚱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🙇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🏎)等多种方式(🐘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🥡)稳定的长期投(😵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🤯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😕)范围等开展交(👆)流。 在统(🔯)筹推动创新药研(🤼)发方面,文件专(💊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🕷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🤞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🎸)、罕见病(😱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🥐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🏺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🔇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💓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🧟)药事(😫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🎪)药权益。 此(💵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🌎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🐥)药品只能有两(🏼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🔟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😇)”的(🌱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🙌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🐍)的可行路径。 (⚓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🌳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〰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🤘)将明确(🐓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🐌)的高(🔳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⛪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♌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🆕)报两者。” 中(🍥)新健(🆖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🥕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🧔)设计的时候(✋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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