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🏍)1日,国家医(⬜)保局、国(🧥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⛲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🍬)发难(🐹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🥛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🛠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🔁)药需(♐)求等(🔋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🖌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👹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📡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📐)扩(😿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♈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🌷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🌺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🧡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📨)门给予点(🅱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🗯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🏼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📑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✈)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➡)了医保目录,创(📰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⬇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📑)心副主(🐶)任王国(🌸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🚀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🦎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😈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💅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📴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🗺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🗻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⏺)为由影响创新药(🍀)配(🏫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👯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👠)纳入医保支付范(🏖)围的可行路(👋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😄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🌹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👸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😉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🚼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🕌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🛷)实现商保创(😊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🏀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🔝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📭)为不(😣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🎭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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