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⌛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⏯)康注意到,对(🚻)于(💂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🐿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🧀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🈺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🤧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🧕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🤛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📆)模。鼓励(🛁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🎥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🛡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🍣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🏧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😹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🚪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💌)。 (🛎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😖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🍫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🦑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🍰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😖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🐽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🕹)药占比(🤧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🎚)配备使用(📆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😚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🍒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💓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🧦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🐁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🐂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📹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👯)可(🚖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⚽)件中(👭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🐞)目录(🚆)”(以(🙁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🦉)、患者获益显(⤴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🍏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🏍)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🕢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👿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📺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⌚),商保(🚖)创新药目(🎃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🕤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🧙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🔊)场行为,市场的(👌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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