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👅)若(🎭)干措施》(以(🛃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🐪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🌷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🧟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😋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🅾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🎭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🤐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🗂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🚻)通(🎆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🔯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🖍)品监管部门受理(😴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😐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🚍)点对点(👃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🗾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🍳)到组织实施创新(🐸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🏯)焦重大传(🛢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🕓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🚪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🕥)栋1日在(💸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🆎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🛢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👕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😰)召(🔱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⤴)调整药品配(😾)备或设立临时采(☔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📰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🎫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📡)量(🚮)、药(💫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🍭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📞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🐐)医保药品目录(🔎)。在(📠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🏑)新药,可商有关(🐲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🌬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🦏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🈚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❗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🚂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📀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🔑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🐓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📸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📒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🦄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🐅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🖇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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