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➖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😇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📂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🕗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👕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🏚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🏓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🐩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💚)业健康(🎋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👸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🤛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💢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🖱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🤡)提到组织实施(🐘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🔯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💵)药、罕见病(👔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🐿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📱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🈂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🤵)录更新(🛸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🚅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🥊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🚭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🐍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🐝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🦈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🚗)目录。应对(😭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🔳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🌆)提出设(🏫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🏙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🔭)新(📙)药。 在发布(✅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👱)务(🤹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🌨)药目(🧡)录是健(💚)全多层次(🎌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🐶)明确基本(🎺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🍁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📤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🚿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🍉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🏽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🐃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🌘)医(💾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🕡)候定(📓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🎐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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