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😔)国家卫生健康(🌜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🐑)下简(📁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📺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🐡)。 《若干(🏋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🐸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🚩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🥉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🔷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🍳)投资基(🥔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🔈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🐒)市申请获得国家(⛪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🐃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👖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🚾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🖨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👋)到组(🦄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🈁)重(🏧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👦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🚵)进了医(🗜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📓)“进门”环(🥁)节。国家(✴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🤱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🌈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🤖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🤢)创新药(🕺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❔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💎)两个规(🎅)格的限制(💞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🍳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🤜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🖕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📔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😡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📼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🏾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🍠)值大、(📡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🔻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🎂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🏨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➖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📥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👔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🚙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🎸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🌗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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