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✡)发(🏟)的《支(🚞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💃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🐃)医保(📵)数据用于(🐝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⚾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⛎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⛏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💰)新效率。 在(🈳)资金方(🤜)面,文(🕍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👘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🐳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🍇)受(🈂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👻)申请医保部门给(🎏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💋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🏺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🌁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🧜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🖇)任(💁)务是推动创新药(🗺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🐙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🚴)会(📳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📉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🚘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🤳)上,按(🚤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💋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🕟)的一大亮(🕢)点是提出设立(🥑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🦉)新(🚅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🖋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🎆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💮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🍕)长(🚼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🔡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🍝)主申报纳入(📬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🛷)是推荐进入商(🥛)保(👞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🕷)是市场行为,市(🐓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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