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🔽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🏺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🈂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🐶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🔃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🕖)一的医(🤐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🕹)析,开发适配创(🔜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😐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🤳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🔜)励(📊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👌)长(🚾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🚵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📐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🕝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🙄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😪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🎛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🐫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🚽)施创新(🤐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♑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😨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🌍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👌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🧀)药事会,根(🚁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🌙)和患者(🚓)合(🧥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🐮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🌮)名药品只能(🤠)有两个规格(👹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💃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🖌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❤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✝)新药品目录(📈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📍)纳入创新(🏴)程(📖)度高(🖱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❇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🕢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🐋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🍞)医保目录同时(✋)申报、(🚩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🛃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🚤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🌏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🏮)边界在这里,所(🤬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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