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📠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🌓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💖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✳)分析(🐋),开发适配(⏹)创新药研发(🍰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🌃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💣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🎸)在资(🦌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🌩)励商业健(📺)康保险扩大创新(🌎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🖍)新药研发(🕥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🏔)资本。 另外(🚏),文(📝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🛢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🦄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🏀)推动创(⭐)新药研发(⏮)方面,文(🚠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🎎)技重大专项(🚙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🧟)等重点(🍎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🍣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🤮)此前(🌳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⛅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🦒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🔦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⏲)事会,根据需要(💲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🐓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👥)患者合理用药权(🎙)益。 (🍹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🍆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🖋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👓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🎑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🚎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🌙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🔠)临时纳(🐙)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😏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🈷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💾)下(🚑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🗃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🏅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🎴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🍷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🕧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🕘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👫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📧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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