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⏹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🕕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🏸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🗾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🐚)措施(🧙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🚊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🤗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🔢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🎐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🤱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🤲)创新药投资规模(🚽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✳)提供(🔼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😫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🦀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🔕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👋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👚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🥑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👘)筹推动(🧔)创新药研发(😞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🐈)项(🕍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💻),推动药物(🖊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📇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🥪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🙏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🐭)定点医疗(🎑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🚒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⚾)时采购(😑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🦓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😌)保目录内谈判药(🥑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🐍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🙁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🥃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⛎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🚿)入医保(🕧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🉑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⏫)显著且超出基本(🔛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🍂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😞)。” (🦇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🥤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💚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🥢)药品是(🚼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🧀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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