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📟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💚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🎬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🔎)医(🏭)保数据用于创(⛩)新药研发(🛍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❤)保(😉)信(👅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🈯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⚫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🚆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🛁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🏁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🏦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🚘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🤜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🐦)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🥈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🆒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Ⓜ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👎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🐞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🈺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🥟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🍆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🎟)保(📆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🐓)品可不受“一(😔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👒)调整优化基本医(⏺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♉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🤭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🤚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👜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📇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📶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❇)显著且超出基本(🗃)医保保(🈂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🐩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⏬)体系的第一(🥞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🔭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🕠)局(🥣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🛠)目录(✏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🏅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🌛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🍁)商保,并(🖋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😔)场(🐪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🎉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