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🕟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🤜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♈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🃏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🤢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🥍)的数(🎹)据产品,支持(🔮)医药企业、科研(🧐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🤒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🍖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🆑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🆔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🚨)育支(🔯)持创新(🍻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📹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🎮)医保部门(🌃)给予点对点政(📶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🔡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✂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🎿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👇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🎱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👤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🚖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🥫)更新公布(💋)后(🌄)3个月内召(💆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🚑)立临(💇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🔇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🎌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🈳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⤵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📀)的(⛵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🕒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🚣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✳)患者(🍱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🐨)障范围(🙅)的创新(🏗)药(🐹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☕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🌡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🅱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💓)提供新支付(✍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🚸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😵)商(🚍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㊗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🚈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🍽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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