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🍋)若(🎐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🤔)发布。中(🥀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🎓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🎲)”“支付(📦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🌥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🍟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🔡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🍡)、科(📭)研(🎰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🐙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🥋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😫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📍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📇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🥛)准入涉及(🛒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⚽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🙎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🌋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🕴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📔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🌘)施(🌊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🕉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😁)医(🎶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♌)药占比等(🏂)为由(🔉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🍡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🌷)个规格的限(🔩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🏭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🎓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💔)门研究临时(🎈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🕦)文件中(🥈)的一大(🍡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⏸)药品目(📼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🔀)新药(🍠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🔹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⏩)司司长黄(♋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🅾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💗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🔤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⛎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😊)调整,程序基本(🔩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📳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🔎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🚝)产品设计(😜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🛸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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