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🚐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🍏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🥖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🙄)措施》首条便提(📗)出(♎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⛎)”。具体(🙅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🏽)临床用药需(😁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🎰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🔐)。鼓励商(🌃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🥄)创(🌍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🌠)获得国家药(🏑)品监管部门受(👨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😾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🔢)规格(❣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🚽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🎺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😸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🎎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🛣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🐛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🐼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🍚)只能(👔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💩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🚸),可(🕗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🥪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📯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💕)”(以下称(🐩)商保创(🧛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⏭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🧀)值大(🔝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🏹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🔞)长黄心宇表(👑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🐧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😢)一步。该(📞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😲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👋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🏓)可(🛴)以(📣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🥣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🛎)报两者。” (🍫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🧓)家医(☕)保局(♑)相关(💄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🔲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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