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🥠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🚼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♟)创新(🧖)药企(🕳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🎡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🚞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😵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🦓)平台,做(🐽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🔴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📲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✂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🥐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🏦)创新药的(🕔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😪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🥪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📡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🥐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🍬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♟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😓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🛵)措施》提出,鼓(👤)励医保定点医疗(⬜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🚕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💀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📵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🏤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⛰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🥧)录。在坚(👝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🍐)生事件(💒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🐣)商有(🦁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🗡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⏩)保创新药目录(🤑))。重点纳入创(✊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🐔)。 在发布会(🙀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🎢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📅)保创新(🛠)药目录是(👷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🛌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🐓)心宇进一步表示(😡),“国家(😵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👢)申报、同(🏟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🔉)可以(😶)自主申报(🔊)纳入医保药(📀)品目录、商保创(⌚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🌆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📗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🤖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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