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🤶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📠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📤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🌅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🏠)看,文件(💮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📬)台,做好(🗓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📣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🆙)率(🐟)。 在资金(🥍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👤)新药(〽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🚉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🛫)投资基金等(🕕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⏱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🚄)创新药的耐(🧠)心资本。 另(🕌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📃)的创新药(🥞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🙅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🖲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❔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🤰)实施并完善(🦉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🕚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🆙)要任务是推(🐤)动创新药积极进(🕐)入医疗机(👦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🆒)更(📍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🕟)需(💋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💬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🛬)药品可不受“一(🚎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🥡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🔹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🍁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🐄)显(🧒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✌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🔚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🚾)保障边界,为(🤤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🆓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♏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🍌)入医(🚯)保药品目录、商(🐩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🎁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🍴)位可能不一(🏮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🌗)以用(🏖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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