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🏵)家医保局、(🆒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🦂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🚝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💎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✨)出解决措施。 (🥘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🍫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🚧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🛑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➡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⛱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💢),提升创新效(🕜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⚾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🍙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🛢)门与企业可(🤹)围(🙎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🍯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🏓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🎁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🍷)并(🕣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🍠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🍷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🌕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📖)药(🛳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⏪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🏊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🐫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🅰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💄)(即同一(🍿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🌡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⏳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💤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🎫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😂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👚)创新程度高(😎)、临床价值(🎨)大、(🐓)患者获益显(🚽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🌋)将明(🚫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🔼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🔣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🛰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🌮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🥞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📢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🎸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🧠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🚒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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