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🌁)施》(以下简(🏞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🖥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🐬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🚒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🐔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🙋)提出(👛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🎈)需(🔄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🆙),提升(💲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🎇)业健康保险扩大(🖕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🐰)业健康保险(🔝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😧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🧟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⛅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⤵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😿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🔙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🐶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💗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💸)据需要及时调整(🎓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🛄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🎢)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🔍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🚓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🚱)名药(👯)品只能有两个(😇)规格的限制)。 (💜)《若干措(🔬)施》提出,定期(♍)调整优化基(📖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🤨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♏)基(🍔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🍉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🖖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👲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🌗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🤛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🤪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🤮),“商(🧢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😐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💆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🏀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🈲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🤠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🐕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🕤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⏭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😜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👆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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