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🚺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📽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🚂)”,文件都一(🐬)一给(😖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🛩)“支持医保数据(🥘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🈲)床(💲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Ⓜ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🍈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📊)、医疗(🥪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📵)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🕡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♋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🍸)育支持(✴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🌙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🐋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🖤)物研(🖤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💟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🐷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🔤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📄)强调,首要任(🐒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🕗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🍎)药品可不受(🈲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🎇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💏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🎭)创(😚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💬)时纳入医(🚎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🌉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👻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🍎)出基本医保(🏮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😟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🧠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🤕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🥔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🏚)划实现(🔱)商(❌)保创新药目(🗨)录与医保(👑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✅)创新药目录(👟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🗺)新健(🚈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❗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🤢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💑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👀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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