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🔒)7月1日,国家(😈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🤴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🐩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🏘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🕉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🖊)到要依(📺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⬇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🏋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📄),支持医(⛴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🦄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🦕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🥢)基金等多种(🐉)方式,为创(🔛)新(🥁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👁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🐙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🎨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👘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💳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✒)重大传染(🤓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🎞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🚱)使进了医保目录(🖊),创(🚛)新药也常卡在(🏅)医(📏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😁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🌂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🌎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🤥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🍂)将符合条(📣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🙆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😶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🏞)设立“商(📅)业健(🥚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🔘)纳入创新程度高(🔄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✖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🔃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🍽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🚞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✴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🛐)黄心宇进一步(🔧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🎏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🗝)自主申报纳入(🏃)医保药品目(🖋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🌰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🐠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🕙)是推(📗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🤨)价(🗒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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