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👞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🚵)“研发(🌬)难(🔁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😎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⏫)新药研(🍋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🐢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🥢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💩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😳)司通过创新(🔒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🔺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💛)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😂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🐠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😶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🥓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⏲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⛴)域,推(🌬)动药物研发相(😭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🏼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🚵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🙏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🃏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💔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⏯)益。 此外,不得(🌇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😬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🎿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🤟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💀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🤼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🎓)另外,此(🍪)次(🕛)文件(💤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💮)设立(🍿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✳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🔔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🌨)宇表示,“商保(🛋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🎂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⛷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😺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🛷)渠道。” 黄心宇(✨)进一(🔛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🍙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🏈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🙇)申报两者(🥠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🍜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😨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⛪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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