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🌊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🏜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🏹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🐟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🤡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🤒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🐫)据归集和分(🚪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🏀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⚽)、医疗机(🎩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🏒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⏹)康保险扩(🍬)大创(📬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🥡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🕧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🍳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♟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🕒)童用(🙍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🎼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♊)或设立(🏼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🤜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😅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🍃)(即同一(🌑)通用名药(🌉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💲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⏲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🆗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🍳)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🐋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🐔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😴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💚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🙍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🐬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🐼)系的第(📝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🅱)本医保保(💏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💑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🌗)新支付渠(👖)道。” 黄(💚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🛋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💦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🔄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🐏)制(📂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💂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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