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💠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🙄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💡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🏭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🔂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✡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🚽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🥄)、临(🏑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🧥)研发(👗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👍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🏳)效率(☕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🍘)商业健康保险(🛐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🥎),为创新(📇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⏱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🗓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🎈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📑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🧠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🤾)药、罕见(🌅)病等重点(🧝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😁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🕚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🚛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🚯)用药权益。 (🍹) 此外,不得以医(⛔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⏱)能有两个规格(👚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⏰)药品目录。在(🗂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🥌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🎄)范围(🎌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🍼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😰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⛓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📡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🅰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🗄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🚖)本一致,企(💑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🐤)。” (🥌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🍝)药目录(🤥)中(🦍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🔮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⌚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⏮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🚪)在(💑)这(🧢)里(🦏),所以用(🚘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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