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🚟)注意到,对于(👧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🔀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🚈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🎼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🗄)施(🌫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🐂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💜)业(🚲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🎿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🔠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🦑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🥔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🥖)申(🤸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🍁)门与(🔗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📥)规格、参照药、(🔝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〽)门提到组(➕)织实施(🔨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〽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🥒)点(🏜)领域(🏕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📒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🍥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🗡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🔝)栋1日在政策(🐭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📸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📵)布后3个月内召(☔)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🐋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🌂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🐤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🍘)品(🍱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🍢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🌇)名(🦆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🤥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🍆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💁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🐏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🔟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🆑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🐫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⛵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🛣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🏠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🚆)入医(⛔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✨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🛶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💿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🚉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👱)格应该也是协(👇)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