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🐲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📬)外(🔕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⛱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😣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📹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🎞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🤧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⏺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🌖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⚾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🎥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😰)新药的(🤱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🥗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🏪)予(😚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🔂)照药(❗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✌)慢性(🎬)病、儿童用(🌊)药、罕见(🚵)病等(🍅)重点领域,推(🎁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🐳)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👨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🕠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🌓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🔹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🔋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🤪)可不受“一品(🆕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✴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🦉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🕟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🎿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🌱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📼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🌏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🖱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👅)保承受力的高价(📵)值创新(👕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✨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🚲)保(➿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🥑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🗒)保,并不是(🚎)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🔚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🐰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🎎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🦀)是推荐,而且(😩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