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👀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🐋)称(🚷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👥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📅)便提出“支持(👐)医保数据(🍚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😇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⛽)求的(👠)数据产品(😩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🚼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💷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🐺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👻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🙈)支持创新药(👯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🔀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🐎)新药,企业可同(🌚)步申请医保(🧛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😮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🤸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👠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🧐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🌖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📼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🥫)布后(⤵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👸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🚘)临(👍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😇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📔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Ⓜ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🥅)”限制(🌞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🚝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🧛)期调整优(🍦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🍢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🤽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❗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🏃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🕵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😾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🎁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😨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⌚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🔤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🚌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📊)会现场获悉(🤷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🐯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🤟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❇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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