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🧤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🏮)称《若干(🚘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🥔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🐻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🍬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🧀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📴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💙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🏓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🤫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🍓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😼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🗺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🥒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🏅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👀)主规格、参照(🈹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🚸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🚁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📕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➿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⏮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🍒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🐘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🔉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🌳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🗞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📲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🚡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🔹)出,定期调整(✔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✊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👶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💧)情况必需的创(🥐)新药,可商有(😹)关(🖖)部门研究(👿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🛥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😽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🈲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🎅)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🍔)医药服(🖖)务管理司司(🤙)长黄心宇(🕐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👀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🔋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🔑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🛃)医保目(📝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👎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🚺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➿)相关负责人(⏭)表示(🚳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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