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🚐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🗒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🚳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🤣)发展困(🌒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🚾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🦐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🌍)床用药需求(🌙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🏻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⬛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🛣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🏔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🥣)式,为创新药(🗓)研发提(✳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🖇)支付范围等(❗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🚪)创新药研发方(🕔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🏵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🕌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👼)相关任务落(🌝)地实施并完善(✋)多部门联动的(🌙)支(🏍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🚱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🎠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☝)上强(💘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🆚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👺)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📦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🏄)疗机构用药(🥨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🆑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✳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🚻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🏘)件的创新药纳入(😧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🎴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🐏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🖱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🌴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💯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😏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📌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🧤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🎮)本一致,企业(🧦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🛸)目录、商保(👼)创新药(💀)目录(🕌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🚄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🤫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👔)品(🌕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👥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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