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🍅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📩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📒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🍯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🏟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🌃)谱、(😇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🔉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💑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🍰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🤑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🐊)育支持创新(🔔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🚚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🏀)药品监管(🤢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🚭)部门给(📐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👨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💐)及的(❄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⤵)流。 在统筹推(🥨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🔙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🧕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🍏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🛍)王国栋1日在政(⬆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🥞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🌮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👑)需要(♓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🌱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🔣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💩)整优化基本医保(⛳)药品目录。在(🏴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✒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🥇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✋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🧤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🍩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🤝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🗄)医保局(🤼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💔)全多层次用药(🍮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👚)保障边界,为超(🏀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🎗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💨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✌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🐠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🐺)荐,而且价(😏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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