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📯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📴)意到(📨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😓)提到要(💝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🔯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🏾)产(😛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🔻)机构等合理(📑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🍫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🏎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📕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🙉)长期投资,培育(🐦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🦉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💲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🔩)动药物研(🍠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📢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❣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🦁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👡)施》提出,鼓励(🚔)医保(🚛)定点医疗(🛬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⏭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📫)构用(🥃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🚬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🔽)名药(🍕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🐉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🛶)共卫生(🍵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🔃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🤰)纳(🍾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㊙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🏗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👜)场,国家医保(🐪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🧕),“商保(🌂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🍊)。该目录(⚪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💄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🏡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✌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📳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🎳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🗝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🍄)目录或同时申报(🏳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🌪)药品是推荐进(🥉)入商保,并不是(🚟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🐉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🐯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🍎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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