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🖱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🎷)注意到,对(🥞)于(⬆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🚠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🏤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🔒)药(🚐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😱)持(⛳)医药企业(🔴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🚺)机(🈚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⬅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🌞)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📝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🗺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⬇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🔎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💹)染病、(🥔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💐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🤰)部门联动(😁)的支(🌅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🎨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🍬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😐)医(📤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🔞)临时采购绿(🐩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💹)。 此外(✈),不得以医疗机(🕒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🏢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🗳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♈)。在坚持“保(📪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🍪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💖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📇)商有(🍝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🍒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👭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🥕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〰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🤹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🌈)保局医(🌾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📢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📞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🐂)录或同时申(🚜)报两(⚽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🔐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⛔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🛳)入商(🥗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🔢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🥨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🌔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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