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🔏)新(🕞)健康注意到(🗄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🏦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🦖)体来看(🗑)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🎟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🕞)、科研院(😬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🎧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🔣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😆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🎲)司通过创新(🌲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🛤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⏹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🍛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🏅)支付范围等开展(🙇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😡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🏥)药物研(🚘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⛵)大传染(➖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🤷)部门联动的支(🏴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📻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💍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🎱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🆙)量、药占比等(🚨)为由影响创(🕺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🛠)目录内(🚅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🏊)两个(🎂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🧥)期(👒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🕹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🙋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🕵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📑)门研究临(♈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🍚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🔹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🏸)是(🔣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🐹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🏰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🔴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🌙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🌉)创新(🕒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💆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👱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🤙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🚕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💻)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👉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👞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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