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🚗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🔺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🏧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🕌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🔗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🛷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🤹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💼)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🙆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🚄)研发(💤)方向、(🏘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🖱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🎋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🖼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🐐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🥡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🥂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🧔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📰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🏚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✒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👭)医保(🤴)中心副主(🤚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🕘)读发布会上(🥩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🌴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📛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🥏)备(🕢)使(🌓)用。医保目录内(🌩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👓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🥌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♓)提出设立“商业(😛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🚓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🐷)程度高(🍓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🚂)益显著且超出(🌧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⛅)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😚),国家(📄)医保局医(🎿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🚤)健全(🏙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🥒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🎒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📿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🍄)保局(❄)相关负(🏋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📔)定位(📰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❄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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