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📖)家医保(💽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📙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🔐)息平台,做(🍘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🕝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📛)布局研发(🌲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🕯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🧖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🦉)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🏯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🍀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🈶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🐿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📮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🛸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🌅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🏚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👼)持(🐀)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🤽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🛂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🍃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💪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🆚)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💥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👞)目录更新公布(🌷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Ⓜ)障(🍓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👰)构(🚚)用药目录数量(🎑)、药占比(🕙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🚌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🌘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🚎)的创新药纳(🏋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📯)需的创新药,可(😽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🅾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🍻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🥕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🔵)全多(🚴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🗣)边界(😂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🔆)黄心宇进一步(🚜)表示,“国(❇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💻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😦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🛰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🌨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🥩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⚓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