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🧘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🗑)委印发的《支(🛥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👑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😯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🤹)都(⛪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🖐)》首(🎙)条便(💾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🐟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📫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🈂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👑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📻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🎗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💓)出,上市(🕤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🥊)同步(🎵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🔁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🚬)门(📊)与企业可围(🌞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👇)格、参(🛂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💭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✈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🙃)见病等重(📃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🌌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🤸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♉)新药(🧢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🔩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🆗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📌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🖼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😂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🍢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🌝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⏱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🐛)程度高、临床(🧝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🉑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😜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🥀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⭕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🚑)录同时(🎳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🦏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🕧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🈁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🎓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🍂)界在这(🍖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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