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🚣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🥎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🍙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🦈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💍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⤴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📮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🔜)理确定研发方(😱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🏠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🌝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🤶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🔊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☕)创新(🚂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🎧)品监(🛍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💒)织实(😰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🍎)传(🕌)染(💩)病(🚅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🌖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😌)施(🎄)并完善多部门联(🈸)动(🐭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🏊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👝)构。 (🏤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♍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🚈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🍮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🉑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😫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💆)药配备使(📶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〰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🕥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🏒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🏍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❗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🥠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🚻)新药。 在(👪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✝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🈂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😴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👍)药品是推荐进(🍶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🍸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🌊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🐮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📔)是推荐,而且(🕤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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