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㊙)简称《若干(🐵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🎧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😻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🚐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👌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🔤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🏷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🎲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👈)新药投资基金等(🥟)多种方式(🙅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🏍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🎶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✉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⛳)发方(🐗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🎰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⌚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🏳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🔑)此前,即(⛏)使进了医保目(🕊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🎌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🐔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👞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🈁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🚹)后3个月(🛹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🍡)诊疗需求(⛩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❎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🤡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🏺)内谈判药品(🦌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😯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🐫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👨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⛎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🏓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🆒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👋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🍙)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📐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📳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🌩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🦏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⤴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🦖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🧜)为不(🚺)同的产品(🤘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💯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👾),所以用的是(🥔)推荐(📅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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