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💚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🐌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🏝)到,对(🐵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🗒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👧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🐱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😴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🕛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☝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🕤)管(🎄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❔)健康(🤯)保险扩大创新(🖐)药投资(🐗)规模。鼓励(🔻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🎶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🆖)。 另(🧣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📿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🛑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🌊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😉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📧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🕚)读(🐃)发(🍥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❔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🛏)及时调整(🐿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⤵)患者合(🐠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📌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👫))。 《若干(✳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⏬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➡)等特(👦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👂)有关部门研究(🐵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😩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🕤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🥧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🛋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🏮)目录将明(🏧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🌅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🤥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😐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🦓)业可以(🤨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🐴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😝)现(🕧)场获悉(🍡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🏕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🤢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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