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🎩)生健康委印发(🚓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🌛)康(👔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〰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🍭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💰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🤽)要(🎭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🦖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〰)等(👀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⬇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👓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📐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🐌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🐯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🕥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🛥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🅱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🛹)政策指导(⛄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🏷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🏯)研发方面,文件(👍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🍷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💵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🦖)药物研发相(🔍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❓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👥)前,即(🏍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⛔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🤔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📋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🕘)药品目录更新(⏹)公(🥃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🤽)绿色通道(👄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🧜)。 (🍫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👢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⛪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🏁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🤽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⭕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🥉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🌋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🛵)务管理司司长(🤣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🐕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💘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🌽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🛹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🚰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🆒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😠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💧)这里,所以(🚳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♍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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