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♉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🏖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🔴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🦈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🐵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🏬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📻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🚉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🈹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👧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🤺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🚜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😇)件(🐺)专门(🍖)提(🏏)到组织实施(📆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🧣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😶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🎣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👞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🕘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🍤)更新公布后3个(🍞)月内召开(🌺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🐪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🎬)和患者合理(🥏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⏪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🏕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🎢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🧚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🥑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🌊)目(🥣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🎯)件等特殊情(🏄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🥪)支付范(🍲)围的可行(🐴)路径(🐎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🔠)一大亮点是(✉)提出设(🚂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🥈)保(🍥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🕒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🔬)保(🎾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🍈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♿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🥀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🚺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🚹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🏝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🏊)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🛩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😯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🎻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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